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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 章(3 / 4)

黠的笑意读出熟悉的气息。

“行啊你,正门不走,学猫蹿房檐倒是麻利得很!”

青年但笑不语,举杯到唇边啜了一口,普通的粗茶,被“他”品出香茗的味道,懒洋洋地伸着腿,“他”穿的是一双黑绒底鞋,大约因此走路没有一点儿声音,也越发显出脚的瘦小。这单弱少年拿手指抹着杯沿,似笑非笑地上下打量张之维,乌溜溜的眼珠微光闪烁。张之维虽是光风霁月,也给“他”看得心里发毛,问:

“你笑得这么阴险,是想什么坏主意呢?”

“你这可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呀。”少年说话的声音渐渐变得清脆,已与女子无异,她新倒了一杯水推给他,接着说,“其实也没什么,只是佩服你的人缘真好,人人都夸你。”

张之维不信邪地盯着她。她脸上虽涂了黑粉,巧妙地修饰一番,可那双黑晶晶的眸子骗不了人,淡色的嘴唇也衔着促狭的笑。他说:

“那自然啰,我这个人,乐于助人急公好义,用一个字来形容,就是——特好!”

唐沅“哧”地一声笑出来,却不再多说什么,回屋子去换了衣裳,洗掉脸上的妆容,转出来时,张之维已经把晚饭端上了桌,自去擦把脸,回来见唐沅摆好碗筷,坐在那手摇着大蒲扇散热,大约为了饭后赶工,一身窄小的黑衣黑裙,赤脚穿草鞋,衣领和衫袖都很短,露出雪白的脖颈手腕,乌丝垂肩,配上她匀净的脸庞,处处黑白分明,素淡可爱。

汉口的秋天也带着夏天的溽热,虽在江边上,可晚风还是一阵阵吹来热气,因此晚饭很清淡,一是鲜红的辣椒凉拌素白的藕片,二是碧绿的丝瓜炒鸡蛋。唐沅只少吃了一点丝瓜,不喜它土腥气重,夹藕片时挟去上面的红椒丝,被张之维笑话挑食——他一边说,一边也伸筷子夹了唐沅挑出的辣椒吃了。

一时饭毕,唐沅难得主动起身收拾桌子,把餐具都清洗干净,她等闲不做家务,认真做起来手脚倒很麻利。若是月色澄明的夜晚,他们就把桌椅搬到外面借天光做事,但今夜是阴沉无月的天气,且闷雷滚滚,两人就仍在堂屋里相对而坐。张之维取了针线缝补衣裳,唐沅在桌上铺开宣纸,继续写《灵飞经》。

张之维自然也临过《灵飞经》——这卷相传为唐代钟绍京所写的道家经卷,乃是唐楷中的精品,尤其为明人董其昌所推重,因此时至今日都作为学书的范本。然而条件所限,一般的翻刻大多粗劣,如张之维少年时摹写的《望云楼帖》是天师府的藏卷,可遇而不可求。因此手抄经文甚是受人追捧。

张之维见她低着头,一手扶着纸,右手悬着笔一丝不苟地书写,不免将油灯向她那一侧移动。唐沅顿笔抬头,也许是因为低头久了,她有些不适应光线的变化,轻轻眯细眼睛,眼神茫然,一瞬间给人以天真脆弱的感觉。

“小楷太费眼睛,白天写吧。”

“再有一刻钟也就写完了。明天就得交稿呢。”唐沅笑了笑,“刚好顺路买只煤油灯。”

她说完仍接着写字,忽然眼前亮起一片金光,如金水泄地,在桌子周遭流淌。张之维坐在光中,使唐沅想到佛陀三十二相中有一品“身金色相”,又有“常光一丈相”,她暗暗地匿笑,难道张之维还能是菩萨么?

“你又想什么坏主意呢?”

唐沅但笑不语,只是似答非答地回他:

“想不到金光咒有此妙用。”

“正是!进可驱邪避凶,退可修持性命,实在是居家出行必备之良品——”张之维捻着指尖的银针——和他的手比起来,它细小得不可思议,只能在转动时瞧见一丝流光。从他指头生出一朵小小的金焰,然后托出一个金色的圆泡,飘飘荡荡地飞到唐沅眼前,落在她不自觉张开的掌心之中。

唐沅虽知道张之维掌控金光咒的形态如臂使指,不意还能有这么细巧的变化,且见自己掌中这肥皂泡般的金球,流光溢彩,不免脸露微笑,放下笔把玩它。

张之维本就是有意逗她高兴,看见她如天真爱玩的孩童般双眼生光,心旌摇动处,气泡“啵”得一声轻轻爆裂,在她点漆似的明眸里炸开,唐沅这才惊觉,抬眼看见张之维托着腮笑眯眯地盯着自己,脸上登时一红,垂下浓黑的长睫毛,端正了神色。一线蛇似的金光游过来碰她手背,唐沅只做看不见,它不屈不挠在她面前飘舞,冷不丁就被她按住,登时化为点点金粉。

张之维笑了半晌,忽然道:

“你这个人真是——”

唐沅狐疑地瞧着他,这个肚子里藏不住二两香油的家伙居然忍住了话头,她微微蹙眉,不得不问:

“是什么?”“真是——”张之维拖长话音,也学着她傍晚时那促狭的表情,夹起狭长的眼尾,“有话不好好说,非得叫人猜得心急,是不是?”

唐沅一时语塞,双目睁得圆溜溜的,半晌冷笑一声:

“对不住,我就是这么个别扭的性子呢。”

“说别扭太过啦。也就是又难懂,又任性,还有点儿——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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