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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1 章(1 / 2)

夏夜,明月高悬,将大地万物映照得一片亮堂。

升起的篝火被沙土覆盖,除去部分奴隶与王庭守备之外,如今赶到的各部族人马点上人手,手持兵器,翻身上马,尘沙激扬,马蹄声动。

五丈高的城墙又如何?人命堆出来又如何?

只要有一个人能爬上去,那么这座城便能被攻下来。

从古至今,他们草原部族南侵,哪一次面临的不是严阵以待的城墙?

再如何雄伟,它却也只是个死物!

草原部族南侵,但凡打下来的,哪一场不是攻城战?

身上身着兽皮编制而成的皮甲护住要害,草原人面上浮现狞笑,扬鞭抽下,手中是马鞭,背上是弓箭,身前是砍刀。

——他们草原部族,自生下来,便知晓只有勇士,才能获得他人景仰,才能获得地位,才能获得声望,才能获得更高处的一切。

勇者争先,懦弱者难以生存。

这,就是现实!

马鞭破风声、马儿嘶鸣声、马蹄声、草原人的吆喝声混在一起,此起彼伏间跟随着各部族首领一道冲出,势如狂刀,如劲风,如悬崖上奔腾而下去势汹汹地瀑布,一往无前,而又裹挟着常人难以抵挡的凶厉。

十里地的距离,看似遥远而又宽阔,然而这里却是整个大乾边关地势最为平坦开阔的关卡。

远么?

远。

远到城墙上只能借着夜色隐约看到草原人营地里的篝火,远到草原人隔着十里地的距离,只能隐约看清城墙上的动向,双方只能以此来推算对方的行动,继而制定下一步的作战方案。

可是它又能远到什么地步?

如今草原聚合而来的,都是上等的骏马,十里之遥,怕是草原牧民一日放牧都不止是这么个距离,却还要迁就牛羊族群的范围与速度——十里的距离,对草原部族来说,要不了一刻钟便能欺身而至。

而这一刻钟的时间,城中的边军,那些个步卒,又能备战到什么程度?

大乾百姓多农耕,他们也没有草原这等丰茂的草场来供养马匹,所以一旦对上,那么一方高坐马上,借马匹冲锋之力,一刀斩下……

尸首异处乃是常有,更有甚者是划破皮肉,挑断筋骨,而后却被那刀尖卡在骨头缝里,被马匹与骑于马上的草原人拖行数丈,硬生生耗尽所有生机。

凶厉,强悍,不畏死,残忍,嗜血,不后退——这样的人放在战场上,过往之处无不是断肢残臂,犹如血肉搅拌机一般的存在。

知道草原特色吃食血肠吗?

将牛羊鲜血中混入剁碎了的肉碎,灌入羊肠之中,而后锅内烧水,煮熟捞出,是时鲜血受热凝固,味道咸醇,口感滑嫩——而草原部族一旦与人交锋,若非都是轻骑,那对阵之人的下场,与那搅拌好的鲜血肉碎又有什么区别?

是被马蹄踩踏过后,肉质更为稀软么?

而若是将他们放入关内,当他们面对的是大乾百姓时,那他们又与屠夫有什么区别?

不,还是有区别的。

屠夫杀的是畜生,他们草原人,多半会放过畜生,转而将屠刀对向百姓。

顾振安一身盔甲,立于城门之上,一双利眼紧盯着那一片恍若被风推扶着的蛛网般,不断靠近的草原骑兵,放在女墙上的宽厚手掌早已捏成一团,蜈蚣似的青筋绷着,显得一片狰狞。

副将步伐沉重速度却半点不见迟缓:“大将军,热水都已经备好,只待烧开!”

“好,”顾振安面色冷沉,“待他们近前,着弓箭手瞄准了他们□□马匹——能留下一匹是一匹!”

草原部族南侵的主要依仗,便是那身下来去如风的骏马,借着马身掩应,借着身高之差,借着马匹冲撞之力,这才能一胜再胜。

草原部族怕死人么?

他们草原上的人,不分男女老少,只要有马匹,只要他们能上马,那他们就是战力,他们就是战士,在战场上,那就是能收割性命的屠刀!

而崇尚悍勇的草原人,他们不会怕死,他们只会前仆后继,再次骑上那从战场带回的马匹,重新成为战力!

是以,与草原人对战,如何消耗对方的马匹,才是重中之重——若是可以,边关将领们谁不眼馋草原人的马?

可与身后百姓,与这边关重隘,与这大乾边防来说,骏马可以没有,但决不能让他们越过拒马关一步。

这,就是顾振安自天下平定之后,十数年如一日守在云州的原因——也是拒马关,存在的原因!

拒马关,若是不能将这些草原人的马匹拒于关外,那么大乾边城,将再一次迎来一场血洗。

所以哪怕自己没有,也不能让这些入侵者,重新占据上风。

与城墙上严阵以待的大乾边军相同的是在草原部族人马冲锋之后,固伦格的亲兵与王旗便一直伫立在大后方,未尝有半分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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