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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(2 / 2)

答什么。

小时候她看到富家小姐也能如男子一样在家塾里读书写字,是非常羡慕的,只是知道知道阿娘靠给人做饭养活自己已经很不容易了,因此从来不提,只是在阿娘心情好的时候,让她就着话本或者账簿教自己识字。如今是能看懂账簿的程度,若是写字,那真是不敢想的。

“谢谢…”她心里涌动着感激,一张伶俐的小嘴竟然在这时候失语,最后就化成了这么两个简朴的字。

赵桓征知道她心中所感。他一贯善于收买人心,策动朝堂上城府深厚的能臣的时候可以,对待一个心思单纯的小城少女,更易如反掌。

只是他成就感之余,又忍不住自嘲,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些什么,居然一时意气要去和这破旧书院的人去一较高下,只是为了雁翎能对他更加动心。

他忽然有些恍然,在云谲波诡的朝堂上收买人心,他对自己的每一步都是清醒的,理智的,计算好了得失回报,像个娴熟的猎手十分在意付出与回报的比例。

对待雁翎,值得他这样讨好吗?仅仅是花点钱买她的信任感激倒还罢了,向来惜笔的他即便是皇后求字也未必肯写,今天不仅在个破书院和一个庸陋粗鄙的胖山长理会许久,甚至还主动承诺不辞辛劳教她写字,值得么?

究竟是他需要雁翎更忠心一些护他周全,还是他已经有些心旌摇曳,甘心为美人驱策?

当理智占据了上风,他才回味过来自己有些冒失。

在书院,他留下了墨迹,岂不是更容易让刺杀他的人找到他?

这是有些致命的错误,老道如他并不该犯。

谨慎起见,路过一家兵器店的时候,赵桓征让雁翎在外头等着他,他去买了几把手掌大小的弓弩,放在胸前的衣襟里。

这些弓弩虽然射程有限,但贵在锋利且便于携带,若是宝剑万一挡掉或者不在身边,也有个后手。

因为已经在临河留下了太多的踪迹,赵桓征决定和雁翎立刻返回山里的那处旧院子。

老马识途,两人回来比去时顺的多,赶回来的时候,才刚刚日暮,春日傍晚天生晚霞,金灿灿地染了漫天云朵,雁翎从山居门前远眺,发出了啧啧赞叹。

这一天过得十分精彩,甚至比她十七八年来任何一天都要快意。

赵桓征的鼓励下,雁翎甚至换下了母亲的旧衣,穿上了那条水红色的褙子,在院子里择菜的时候,眼睛里都是盈盈笑意。

母亲去世后,她接连遭遇了很多坏人坏事,也如惊弓之鸟一般逃亡躲避,然而自从她遇到了赵桓征,一切都扭转乾坤,否极泰来一般的美好。

她现在有人陪伴,有人保护,也有人为她采买衣服,为她的小小心愿去与人比试,而且才学超群,书道精深,出手就不同凡响。

她从赵桓征身上甚至有些看到了养母昔日口中那个传说一般的上京,才子如云,满街贵胄,是不是如同仙境神地?原本对于北上寻亲,她是惧怕的、不安的,如今有人承诺陪她伴她,她也燃起了期待。

赵桓征究竟是身上有伤,回来才觉得胸口还是阵阵疼痛,于是搬了竹椅在院中坐着,看雁翎在伙房前忙里忙外煎炒烹炸,随着炊烟袅袅还散发出美食的香气。

他看着门外的霞光,竟然感受到了与深宫里截然不同的一种安慰,可以称为岁月静好。

“泮郎,开饭了,快过来,看看我做了什么好吃的给你!”

赵桓征看到,雁翎在小院子里摆放了一张连桌脚都需要砖块支撑的方桌,招呼他吃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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