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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U的初步侧写(2 / 2)

谈话让我真正好奇起来布鲁斯知道什么。但是他只是说“探员发布的侧写会提到我说的,所以你可以猜猜看。”

一位穿着黑西装,打着领结,完全符合我对FBI刻板印象的人开始说话,“从犯罪现场来看,不管是十年前的五位受害人还是哥谭的三位受害人,他们的被害地点都是抛尸地点。这表明凶手十分大胆,并且十分冷静,他不畏惧权威,视法律如无物。”

我认识的那位摩根探员接着说,“从抛尸现场来说,凶手没有留下任何个人信息,这意味他有极高的计划性,有筹划的杀手一般拥有高智商,较高的家庭背景,男性,在工作中出色,在女性中受欢迎,没有什么生理缺陷,并不自卑。他在生活有着强迫症。他也没有取走被害者的任何私人物品,这意味着他不是那种我们常见的,会返回犯罪现场进行回味的精神病类型。”

吉迪恩探员戴上了他的眼镜,用他的有条不紊的语速说,“快速,冷静的让被害者窒息而死,接下来又剥掉受害者的脸皮,割下受害者的头发,把她们的头发遗弃在犯罪现场。表明凶手并不以折磨被害人为快感,他只是把被害人当作非人看待,他并不从杀死被害人中获得高人一等的感觉,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就已经获得了这种感觉。”

“十年前凶手犯下的第一起案件中,凶手就已经可以把脸皮完好的剥下来,这符合强迫症的描写,也说明凶手可能有在医学院学习的经历。”

“最重要的是他让被害人窒息而死,窒息而死可以确保被害人在过程中一直保持着睁大眼睛。而为了不让被害者的尸体显示出伤痕,他没有选择更迅速的颈部窒息。这并不意味着凶手没有足够的力气完成,他只是不想要破坏尸体。这个推论并不与剥皮割发的行为矛盾,他在被害人死亡后进行这些行为并不是为了宣泄情感,而是让他的艺术品获得充分展示,所以我们侧写出凶手同样是一个绿眼睛的人。”

吉迪恩探员朝我们这看了一眼,我确信被他看着的人是布鲁斯。

我带着惊讶的表情,看着旁边的布鲁斯说,“绿眼睛。”

BAU的探员还在进行他们的侧写,但是讲话的那位女士不是我认识的,“被害人除了都是绿眼睛外,没有其他的共同点。拥有绿眼睛的人数占全球占比只有百分之二,而凶手在哥谭的作案周期都是一个月,所以凶手一定有一个名单。他在犯罪前一天就选择好了被害人,所以才能在一天内实施快速的犯罪。”

“我们需要找一个,25-40周岁,绿眼睛白人男性。他有富裕的家庭背景,受过良好教育,具有医学背景,在社会的阶级较高,受到周围同事的称赞,上司的赏识,他有着严重的强迫症。”

我完全被惊讶到了,这就是行为分析吗,我看向周围,大部分警员脸上的表情和我一样。

布鲁斯凑过来和我说:“看到没,独具创新合活力的,天才般的想法。”

他的语气中没有丝毫的谦虚,“布鲁斯,你真的没有去FBI工作的想法吗。”

听到我的赞叹,他只是回了我一句,“安娜,我已经在上班了。”如果布鲁斯还在担任韦恩集团的执行人,我不会质疑他这句话,并且我不会把泡超模当作工作的。

正当我在脑海里想象着凶手的形象时,戈登警长提出了他的问题,“所以中间间隔的十年,凶手在哪,他没有理由停止中间的犯罪。”

那个穿的像是黑衣人的探员,布鲁斯告诉我他叫霍奇,说,“我们认为凶手在一个强制性机构,或者在十年间因为某些原因离开了美国。”

戈登警长听到他的解释,却说:“不好意思,你们给出的信息太少了。哥谭警局的人手一直都不够,况且我们除了‘绿眼睛杀手’外还有其他的案子。我会向媒体公布这些信息,但是除了杰森,我只能再多给你两个警员调查这件事。”

戈登说完这句话后,就指派了两名警员给FBI的探员。

而布鲁斯站起来,对我说:“走吧,安娜,该回家了。”

我真的不想走,我的好奇心还没有被满足,我真的想近距离观察一下那名叫做霍奇的探员,他符合我对FBI人员的全部刻板印象,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招牌。

我哀怨的看着布鲁斯,他却只是伸出一只手。“累了?给你一只我的手。”

布鲁斯甚至把我放在地上的书包都拿起来了,我非走不可了。

令我惊奇的是,等到我透过办公室的玻璃看向那群神秘的侧写师时,那位带着眼镜的吉迪恩探员朝我挥了挥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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